建設項目環評審批_東莞環保手續辦理公司-翌駿環保
為規范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行政行為,提高行政辦事效率,確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高效化、規范化、制度化,制定本操作程序。 本程序所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,是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、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。 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在縣環保局統一辦理。
一、預申報與審查 :
(一)項目建設單位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(或項目建議書)、平面布置圖、地理位置圖、企業名稱核準書(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),填寫《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申報表》;上級審批的,填寫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預審申報表》。
(二)環保部門進行現場勘驗,寫出現場勘驗報告。 (三)環保部門通過預審對項目是否屬于限批和禁批范圍、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要求進行審查。同意做環評的,對項目的環評文件編制提出初步意見,便于環評工作的開展;不同意做環評的,說明理由。
二、申報:建設單位應提交下列材料,并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:
1、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登記表(紙質版一式6份,電子版1份);2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提交的其他文件(紙質版1份)。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由建設單位委托有相應資質的環評機構編制;環境影響登記表由建設單位自行填寫。
三、審查與審批 環保局組織對建設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。審查主要把握以下要點:
1、是否符合建設項目審批的六條原則和違反建設項目“禁批”、“限批”的具體規定;2、是否符合國家環保部公布的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規定的環評等級的要求; 3、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;4、按照分級審批權限規定,申請事項是否屬于縣級環保部門審批的權限范圍; 5、報送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是否符合技術導則的要求;6、是否影響本縣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;7、污染防治、生態保護措施是否完善可行,經濟指標是否適當。 環境影響登記表由環保局負責審查,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,提出審查意見。 環境影響報告表(環評報告表)由專家組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,提出審查意見。
審查完畢后,對審查結果進行公示,公示期1天。 對擬批準的項目在公示期間沒有收到反對意見的,環境影響登記表由環保局負責審批。環境影響報告表報局長審批;對重點行業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,報局長辦公會審批。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。不予受理或審批的要同時說明理由或需要補正材料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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